今天凌晨剛過零點,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再次公佈了從4月28日到5月9日一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共計237起,其中涉及北京的有6起,包括民警違規接受吃請、法院審判員約被告吃飯、村委會主任違反紀律等。此外,貴州省、江西省、山東省分別以通報46起、34起和33起案件位列前三名。
  □北京案例
  1
  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潘家園派出所民警楊金剛違規接受吃請等問題。2013年3月,楊金剛接受他人請托,通過其他民警干預某案件處理情況,事後接受請托人吃請及襯衫一件(價值人民幣600餘元)。2014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給予楊金剛行政警告處分。
  2
  北京市門頭溝區王平鎮東石古岩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張向傑違反財經紀律問題。2012年春,張向傑虛報本村養蜂人數,從鎮政府冒領養蜂專項補貼款人民幣2400元,後個人決定將該款發放給外村村民高某。2014年3月,門頭溝區王平鎮黨委給予張向傑黨內警告處分。
  3
  北京市昌平區延壽鎮望寶川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高小龍收受禮金問題。2013年5月,高小龍接受監控器械代理商在營銷推廣過程中給予的禮金人民幣4萬元。調查期間,高小龍主動退出違紀款項。2014年3月,昌平區紀委給予高小龍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4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審判員李書林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1年7月,因某被告對一審判決不滿,李書林約被告之父吃飯並向其解釋判決情況,談話被全程錄音。李書林違背司法中立要求,私自以不當方式會見案件關係人併發表不當言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4年4月,大興區人民法院給予李書林行政記過處分。
  5
  北京市密雲縣溪翁莊鎮黑山寺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煒違反財經紀律問題。2013年6月至10月間,王煒先後收取黨員活動經費贊助款和部分樹木補償款共計人民幣3萬元,個人決定不列入村集體賬目,直接用於村委會支出及發放慰問款等。2014年4月,密雲縣溪翁莊鎮黨委給予王煒黨內警告處分。
  6
  北京市密雲縣巨各莊鎮金山子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趙福斌違反廉潔自律問題。2011年9月,趙福斌在負責村民占地補償款發放過程中,未經村兩委成員集體研究,違規向親屬鄭某等人額外發放補償款人民幣6萬元。2014年4月,密雲縣紀委給予趙福斌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將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原標題:大興法院一審判員私下約請被告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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